公司新闻

News

安康东七体检医院有限公司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23 丨 阅读次数:573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2年8月22日,由安康东七体检医院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特邀专家、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代表共11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果园社区育才西路155号,安康东七体检中心一层,新建分子影像科,本项目使用放射性核素18F对患者进行诊疗,日等效大操作量为1.78×106Bq,年最大用量为2.314×1012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用18F作为校准源对PET-CT进行校准。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21年5月7日取得了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安环函〔2021〕121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1台PET-CT及配套丙级18F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和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一致,仅PET-CT使用校准源由68Ge(Ⅴ类源)变更为18F,不再产生废旧放射源,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已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划分控制区、监督区,并张贴分区标识牌;人流与物流、工作人员与患者都有各自的通道,已按要求设置引导标识。

(二)分子影像科已在检查场所各通道入口、各防护门等位置张贴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分装注射室内设置有铅材质的放射性废物桶,废物桶表面贴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三)分子影像科各工作场所安装有排风装置,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管道排风管道排放至室外,排风管道出口位于楼顶,并安装有活性炭过滤装置,废气排放口高于建筑屋顶;分装柜安装有通风系统,其排气筒排风口设置有活性炭过滤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四)分装注射室已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并设置有密码门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注射休息区、PET-CT室、留观室/抢救室均已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和通讯装置。

(五)公司已建立放射性药物接收与使用、分装注射、放射性废物处置等台账,施行专人负责制度。

(六)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公司辐射安全防护与管理工作,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辐射安全的相关检查。

(七)本项目配备了2套铅防护用品(防护当量0.5mmPb,包括铅衣、帽子、眼镜等),1台RJ33-150型多功能辐射检测仪用于表面沾污、X-γ射线检测,已检定;3台RG1000型个人剂量报警仪。

(八)本项目配备的3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及考核,并取得了成绩合格报告单。已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可从事放射性作业”。

(九)本项目新建放射性废水3级衰变池,位于垃圾房内,单个衰变池有效容积2m3;修建有医疗废物储物室,用于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均可满足使用需求。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经现场监测,PET-CT机房(CT扫描条件下)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6.3.1条款的相关要求;PET-CT机房(PET-CT扫描条件下)、注射休息区及卫生间、留观室/抢救室及卫生间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5.3.1条款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6.1.5条款的相关要求;分装柜外表面处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 120-2020)中5.3.1条款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6.1.6条款的相关要求;分装柜、注射台外表面30cm处操作位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6.1.6条款的相关要求;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桶外表面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6.1.7条款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本项目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54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147mSv。个人剂量估算结果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2.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限值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相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文件以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要求,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

六、建议与要求

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编制辐射安全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于次年1月31日前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公示期:2022年8月23日-2022年9月20日

举报电话:15809155618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验收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5VTuvuQiSkiKMCnxzZ2oQ  

提取码:xa73


至成科技 copyright 2012-2022 陕ICP备17003329号-1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路保利中达广场1211室

QQ:410539457 TEL:029-86180196

点击立刻咨询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