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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核医学科、后装机和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直线加速器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28 丨 阅读次数:75

2024929日,安康市中心医院根据《安康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核医学科、后装机和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直线加速器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85号安康市中心医院(江南总院)门诊楼地下一层放疗科,新建1间加速器机房及配套的辅助用房,新增1Elekta Infinity型医用直线加速器,属于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6月,安康市中心医院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康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核医学科、后装机和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内容包括放疗科、核医学科和DSA3部分组成,放疗科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1台后装机用于肿瘤治疗。20226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陕环批复〔202236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

本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分批建设、分批验收的规定,仅对南院区门急诊综合楼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及配套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于202495日竣工,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实际总投资2996.5万,环保投资36.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2%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工作场所选址及布局符合《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相关要求。

2、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放射治疗辐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的要求,将加速器机房及迷路内区域划为控制区,将加速器控制室、水冷机房、缓冲区等划分为监督区。

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已按照环评及设计要求建设,经现场监测,屏蔽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医院已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主要包括:双道剂量监测系统、辐射探测器、控制计时器、剂量率监测系统、照射限束装置的联锁、门机联锁、急停开关、信号指示系统、固定式剂量报警装置、实时摄像监控和对讲系统、双头应急灯、故障手动停机系统、防护门防夹装置。

5、本项目已配备8RG1100型个人剂量报警仪;已配备RAMGENE-1型辐射环境监测仪器,并已进行检定,用于定期对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6、已在加速器机房内安装动力送排风装置,机房通排风效果和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和《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中通风要求的规定。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安康市中心医院已成立辐射安全与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已规定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和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职责。

2、安康市中心医院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放射人员培训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放射工作场所监测计划与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制度》《监测仪表使用与校准制度》《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用于医院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

安康市中心医院已针对放射治疗工作专门制定了《放射治疗计划质量管理制度》《放疗科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放疗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放疗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放疗科医师岗位职责》《放疗科物理师职责》《放疗科门诊护士职责》《放疗科操作技师的主要职责》等制度,用于放疗科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

3、安康市中心医院针对江南总院现有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情况,编制了《安康市中心医院(南院区)突发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4、安康市中心医院已为本项目加速器机房配备了8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已取得考核合格证书;8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8名放射性工作人员,均已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均可从事放射性工作,并已建立健康档案。

三、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实际建设性质、地点、生产工艺、机房屏蔽防护、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环境保护目标等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化。由于机房装修导致机房净尺寸(长、宽、高)略微减小;加速器型号发生变动,加速器各档位电子能量均降低,X射线能量档位由3档降低至2档、最大能量减小、各档位输出剂量率减小;由于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由环评阶段15MV降低至10MV,可以不考虑中子防护,未配置中子剂量率监测仪。

加速器自带CBCT模块,产生的X射线与加速器的原理相同,但穿透能力远小于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对屏蔽体外的辐射剂量不会产生影响。

经判定,项目产生的变动没有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医用直线加速器治疗机房墙和入口门外表面30cm、机房顶外表面30cm处、工作人员操作位及机房周围人员活动区域等,各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中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中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验收监测数据估算,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4.65×10-4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23mSv,本项目涉及的职业人员与公众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均满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中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安康市中心医院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安康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核医学科、后装机和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直线加速器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监测记录存档。

2、每年1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验收组签名表

 

公示期:20241028日~20241122

举报电话:13709151413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_uAsHL9My0q7MpKz0XpNQ?pwd=7323

提取码: 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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