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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6MeV电子直线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10 丨 阅读次数:56

202496日,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6MeV电子直线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钛工业园东北角,新建1座加速器透照室,并新增16MeV电子直线加速器(DZ-6/1000型)进行无损检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9月,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检验中心及科研中试平台项目新增电子直线加速器和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12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陕环批复〔2020329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

由于电子直线加速器透照室的建设地点、平面布局发生了变动,导致周边环境关系及保护目标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111号)中的有关规定,针对项目变动部分编制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电子直线加速器和X射线探伤机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113日,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宝审服环字〔202285号文件对该项目变动环评进行了审批。

本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分批建设、分批验收的规定,仅对变动后的新增电子直线加速器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加速器透照室2024617日竣工,于618日至82日进行调试,项目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30万,环保投资18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94%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项目加速器透照室,布局较为合理,符合《电子直线加速器工业CT辐射安全技术规范》(HJ 785-2016)的要求。

2、已将加速器透照室工作场所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

3、项目加速器透照室采取实体屏蔽,经现场监测,加速器透照室屏蔽防护效果良好。

4、加速器透照室迷道防护门、工件防护门外已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已安装加速器工作状态指示装置,并已张贴警示灯说明;透照室所有入口处的防护门已与加速器进行联锁;透照室内外均已安装紧急停机按钮及检查复位按钮,并设置有明显标识;透照室防护门内外均已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已安装固定式辐射安全报警仪;已设置监视装置,并与控制台连通;已安装机械通排风系统;加速器透照室内的线缆和通风排风均设置为“U”型通道。

5、本项目已配备1Xγ辐射监测仪,已配备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均已进行了检定。

6、已在暗室(湿区)的北侧设置危废间进行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台账,并与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公司已成立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已制定了《辐射设备的使用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6MeV射线加速器操作人员岗位职责》《6MeV射线加速器安全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用于公司辐射安全管理与辐射事故应急指导。

3、本项目加速器透照室配备了3名放射性工作人员,均已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已取得考核合格证书;3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3名放射性工作人员,均已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均可从事放射性工作,并已建立健康档案。

三、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实际建设地点、规模、设备参数、透照室屏蔽防护、辐射防护设施、环境保护目标等与环评阶段相比均未发生变化。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加速器透照室屏蔽体外30cm处及周围人员活动区域各监测点位周围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均符合参照的《电子直线加速器工业CT辐射安全技术规范》(HJ 785-2016)中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年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887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45mSv,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规定的相应剂量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30371-2013)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

五、验收结论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6MeV电子直线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人员信息

见验收组签名表 

 

公示期:20241010日~2024115

举报电话:13571721711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5tt228nFacZF1wT1HQbPQ?pwd=qawz

提取码:qa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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