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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2年11月22日,由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发动机零部件复杂内部结构检测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特邀专家、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代表共6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查勘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介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航天基地神舟二路69号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计量大楼一层,测量间检测室使用1台发动机零部件复杂内部结构检测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检测系统自带屏蔽体。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公司计量大楼一层测量间东南角隔间内使用1台发动机零部件复杂内部结构检测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自带屏蔽体。2022年4月7日取得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市环批复〔2022〕30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1台发动机零部件复杂内部结构检测系统以及相关的辐射防护设施和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地理位置、环保投资、屏蔽参数、工作场所划分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均未发生改变。检测系统位置及四邻关系的变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未发生显著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检测系统为一体化设备,自带屏蔽体,射线源位置固
定,正常情况下,操作人员无需进入屏蔽体内部。
(二)检测室已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已张贴“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分区标识。
(三)检测系统配备了独立的控制台,控制台上方已张贴了相关制度。控制台、防护门、声光报警装置均与射线源联锁。
(四)检测系统屏蔽体顶部设置了4处机械排风扇,检测系统开机后排风扇同步启动,通风次数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五)公司2020年7月调整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法人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设备动力处动力环保室,对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负总体责任,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修订了《质量处射线装置事故应急预案》,已进行了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公司共配备了2套铅防护用品,2台X、γ辐射剂量率仪用于自行监测,已校准;共配备了3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本项使用1台。
(七)本项目配备的2名操作人员从现有辐射工作人员中调配,已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已参加了岗中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可继续从事放射性作业”。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检测系统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及周围关注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4.1章节“防护安全要求”,即“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满足: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本项目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234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4mSv。个人剂量估算结果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2.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0.1mSv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相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文件以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要求,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现进行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举报电话:029-85206185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a4iF-R1vSTY-gxHs5WBWQ
提取码:w7c8
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