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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工业无损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0 丨 阅读次数:546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2年10月19日,由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工业无损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特邀专家、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代表共9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查勘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介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912号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号厂房,检测室使用1台X射线数字成像工业检测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配套建设1座铅房,用于陶瓷基复合材料的无损检测。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公司检测室使用1台X射线数字成像工业检测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配套建设1座铅房。2022年4月8日取得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市环批复〔2022〕31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1台X射线数字成像工业检测设备及其配套的铅房,以及相关的辐射防护设施和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地理位置、检测设备铅房位置及四邻关系、工作场所划分、屏蔽参数、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环保投资均未发生改变。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X射线数字成像工业检测设备配套建设1座铅房,位于检测室地坑内,铅房四周立面与地面搭接处使用6mm铅板做L型围挡防护。

(二)检测室已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已张贴“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分区标识。

(三)检测设备配备了独立的控制台,控制台上方已张贴了相关制度。控制台已设置了主电源开关钥匙、出束指示灯、防护门开关按钮、急停按钮等;防护门与射线源联锁,防护门上方设置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声光报警装置与射线源联锁。

(四)铅房内部设置了3处急停按钮,控制台设置了1处急停按钮,均已张贴急停标识,急停按钮与射线源联锁。

(五)铅房内部已安装4处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视频接入控制台上方专用显示屏,能够了解铅房内部实时情况。

(六)铅房顶部通风口安装了交流散热风机,工作期间持续开启通风,通风次数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口设有8mm铅当量的防护罩,通风管出口朝向检测室南侧厂区道路,非人员活动密集区。

(七)公司已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对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承担总体责任,已制定了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已进行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公司配备了1台X、γ辐射剂量率仪用于自行监测,监测仪器已校准;配备了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及1套铅防护用品。

(九)公司2名操作人员已参加了X射线探伤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取得了成绩合格报告单;已参加了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放射作业(岗前)体检未见职业禁忌症”。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铅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及周围关注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4.1章节“防护安全要求”,即“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满足: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本项目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033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033mSv。个人剂量估算结果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2.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2mSv、公众年有效剂量0.1mSv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文件以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要求,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

1、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

2、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编制辐射安全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于次年1月31日前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现进行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6日

举报电话:029-81662905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Y6eR6dZ4Pqq-V-kEszf3Q  

提取码:rkqf

 

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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