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News

北方斯伦贝谢油田技术(西安)有限公司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28 丨 阅读次数:525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2年7月27日,由北方斯伦贝谢油田技术(西安)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北方斯伦贝谢油田技术(西安)有限公司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视频会,由北方斯伦贝谢油田技术(西安)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以及特邀专家代表共7人组成了项目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议期间,建设单位通过视频方式介绍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高塘镇黄家村莫胡沟华州生产中心202工房,本项目在质检室内新增1套UND160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对工件进行无损检测,设备自带屏蔽体;全年出射线时间总计约102小时。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月,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22年6月7日取得了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渭环辐批复〔2022〕40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质检室(使用1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相关的辐射防护设施和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一致。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检测设备与操作台隔室设置。

(二)检测设备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将检测设备屏蔽体内部划分为控制区,检测设备所在的质检室划分为监督区。操作间已张贴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维护、维修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检测设备屏蔽体维修铅门、移动铅门,质检室防护门均与检测设备联锁。

(四)屏蔽体内、外均安装了警示灯,质检室防护门外设置了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声光报警装置与检测设备联锁。

(五)质检室防护门、移动铅门、维修铅门、操作间人员进出门上均张贴有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

(六)屏蔽体内西南角、设备外药柱托盘东侧及操作台均设置急停按钮,已标明使用方法。

(七)屏蔽体内东南角、质检室东北角、操作间西南角安装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视频接入专用显示器。

(八)在设备屏蔽体顶部西南角设有轴流风机1台,在设备屏蔽体顶部东侧设有防爆风机1台,在质检室东南角设有斜流风机1台。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的相关要求。

(九)公司已配备了1台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仪,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均已按要求进行检定;已配备了2套铅防护用品。

(十)本项目新增的2名操作人员均已参加了X射线探伤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取得了成绩合格报告单。已参加了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可从事放射性作业岗位”;已佩戴了个人剂量计,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检测。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经现场监测,UND160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屏蔽体(侧面、顶部、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质检室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及线缆口外表面30cm处各监测点位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0~0.86)μSv/h;操作位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为0.12μSv/h;质检室周围人员活动区域各监测点位周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0~0.12)μSv/h。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人员受照射剂量为0.09μSv/周;公众受照射剂量为0.06μSv/周。

监测结果及估算结果均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4.1章节“防护安全要求”,即“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同时满足:a)人员在关注点的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对职业工作人员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不大于5μSv/周;b)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本项目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03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02mSv。个人剂量估算结果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2.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限值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相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文件以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

 

 

 

公示期: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4日

举报电话:029-8618019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K08resYh3ntfyNNp_4k8g  

提取码:96fg


至成科技 copyright 2012-2022 陕ICP备17003329号-1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路保利中达广场1211室

QQ:410539457 TEL:029-86180196

点击立刻咨询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