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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为1台450kV工业CT、1台160kV微焦点工业CT、1台240kV微焦点DR设备、1台300kV微焦点DR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于甲区重点实验室1层、药剂楼1层,乙区2号工房开展无损检测,其中甲区重点实验室450kV-CT探伤室是在原有探伤室基础上改建,其他3台X射线探伤装置均为设备自带屏蔽体。
2、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8月,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20年11月3日取得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环评批复(陕环批复〔2020〕292号)。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括:甲区重点实验室1层无损检测室(1)1台450kV工业CT、甲区重点实验室1层无损检测室(2)1台160kV微焦点工业CT、甲区药剂楼1层无损检测室(3)1台240kV微焦点DR设备、乙区2号工房无损检测室(4)1台300kV微焦点DR设备,以及各无损检测室配套的辐射防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无损检测室(1)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向北,操作间位于探伤室南侧;无损检测室(2)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向南,操作台位于铅房西侧;无损检测室(3)和无损检测室(4)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向下;各无损检测室操作台均与探伤室(铅房)分开,并避开了有用线束照射方向。
2、研究所已按照辐射防护要求对4座探伤室(铅房)工作区域实行分区管理,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无损检测室(1)将探伤室墙壁围成的内部区域划为控制区,与墙壁外部相邻区域划为监督区;无损检测室(2)、无损检测室(3)、无损检测室(4)将铅房内部区域划为控制区,检测室内的其他区域划为监督区,地面有警戒标识。
3、探伤室(铅房)已安装通风设施,探伤工作期间通风设施同步启动,通风管道外口未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工作期间持续开启通风,从而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4、控制台设置有X射线管电压及高压接通或断开状态的显示,管电压、管电流和照射时间选取及设定值显示装置,以及设置有高压接通时的外部报警或指示装置。
5、探伤室(铅房)防护门为电动防护门,探伤室(铅房)防护门张贴有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
6、控制台设置有钥匙开关,只有在打开控制台钥匙开关后,X射线管才能出束;钥匙只有在停机或待机状态时才能拔出。
7、各控制台及各探伤室(铅房)内部均设置了急停按钮,有急停标识,急停按钮与防护门及射线装置联锁,确保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
8、探伤室(铅房)设置有门-机联锁装置及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
9、无损检测室(2)、无损检测室(3)、无损检测室(4)的铅房门缝等连接处的搭接处理措施可确保门缝、防护门、防护墙体外30cm处的剂量当量率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剂量限值要求。
10、本项目5名辐射工作人员已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每季度送检一次);共配备了1台X、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为本项目配备了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11、本项目配备的辐射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佩戴了个人剂量计,已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并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取得了成绩合格报告单。
四、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工况下,450kV工业CT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5~0.323)μSv/h;操作位、线沟外30cm处、四周及楼上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6~0.441)μSv/h。微焦点工业CT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2~0.120)μSv/h;屏蔽体外表面1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6~0.120)μSv/h;操作位、通风口、线沟外30cm处、四周及楼上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4~0.120)μSv/h。240kV微焦点DR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5~0.123)μSv/h;操作位、通风口、线沟外30cm处、四周及楼上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5~0.124)μSv/h。300kV微焦点DR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6~0.480)μSv/h;操作位、通风口、线沟外30cm处及四周各监测点位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值范围为(0.114~1.13)μSv/h。
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4.1章节“防护安全要求”,即“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满足: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
2、根据研究所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累积本项目4台射线装置所致的年有效剂量及最近一年度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统计结果,保守估算则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625~0.94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49mSv。估算结果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1.1.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的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过现场核查及听取汇报,本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辐射防护措施规范有效,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岀的各项防护措施,辐射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经验收组讨论确定该验收报告按照建议与要求修改完善后,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工作。
六、建议与要求
建议参照《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表》(陕环办发〔2018〕29号)以及最新标准,结合本次验收会议专家的具体意见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公示期: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23日
举报电话:13572155521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cLZP5QR5KkDAIvS3qqYjg?pwd=7snk
提取码:7s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