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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由榆林市第一医院主持,在榆林市召开了榆林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扩建项目(99mTc生产、89Sr注射治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成员由榆林市第一医院(建设单位)、技术专家、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组成。会议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决定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榆林市第一医院位于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93号。核医学科完成了99mTc生产新场所改造,增加89Sr注射治疗项目。
2、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5月榆林市第一医院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榆林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4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陕环批复〔2019〕259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99mTc生产和89Sr注射治疗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一致,无变动。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99mTc生产场所配备了防护通风柜、铅防护废物桶,淋洗、分装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通风柜通风口接入原房间放射性专用通风管道;配备专用的防护箱运送生产的99mTc药物;注射室将原铅玻璃防护注射台更换为专用防护注射台,配备了铅防护废物桶;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于放废库内,放置10个半衰期以上后作为一般医疗废物处理;辐射工作人员、场所清洗产生放射性废水排入核医学科原有衰变池处理;
2、核医学科入口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地面粘贴人员路径引导标识,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了控制区、监督区的划分;
3、医院配备了1台Inspector ALERT 辐射测量仪和1台IA-V2型α、β表面污染仪用于日常监测,工作人员配备了铅防护服并佩戴个人剂量计;
4、医院制定了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辐射安全应急预案等;
5、医院已成立了辐射安全防护委员会,全面负责整个医院的辐射安全与环境管理;
6、医院已制定了较为完善规章制度及记录表格,并将本项目纳入了辐射管理体系。
四、验收监测结果
1、经现场监测,99mTc生产工作场所、药物注射工作场所中控制区各监测点位β表面污染测值范围为(0.03~0.32)Bq/cm2,监督区各监测点位β表面污染测值范围为(0.05~0.19)Bq/cm2,工作人员工作服表面β表面污染测值范围为(0.04~0.08)Bq/cm2,工作人员手表面β表面污染测值范围为(0.04~0.09)Bq/cm2。监测结果可以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要求,即“控制区工作台、设备、地面β表面污染不超过40Bq/cm2,监督区工作台、设备、地面β表面污染不超过4Bq/cm2,工作服β表面污染不超过4Bq/cm2,手β表面污染不超过0.4Bq/cm2”。
2、根据现场监测结果估算出该项目工作人员年个人累积剂量为0.28mSv,本项目位于核医学内部,基本无公众活动,人员有效剂量可以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1.1.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限值5mSv,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限值0.25mSv。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及听取现场汇报,认为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辐射防护措施规范有效,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辐射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表〉的通知》(陕环办发〔2018〕29号)相关要求不断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前,榆林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扩建项目中Tc-99m生产、Sr-89注射治疗项目已建设完成,现进行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2月9日
举报电话:029-8618019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azcfs.com/
验收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aoGaODhiXmRKjaK65-q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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