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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DSA一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12 丨 阅读次数:178

2024年6月5日,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根据《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DSA一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五楼,新建DSA一室,并新增1台Azurion 5 M20型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主要用于放射诊断、介入治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4月西安市长安区医院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内容为新建3间DSA机房,并新增1台DSA设备(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本项目2019年6月12日取得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陕环批复〔2019〕220号)。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于2019年11月13日对已建成的DSA三室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中DSA一室及配套的辐射防护设施已建成,DSA二室设备及辐射防护设施未配备,本次仅对DSA一室及配套的辐射防护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DSA一室于2024年3月17日竣工,于3月18日至22日进行调试,项目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DSA一室环评阶段总投资840万,环保投资26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1%。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环保投资26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89%。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DSA设备主射束照射方向为屋顶,符合有用线束不直接照射机房门、窗、管线口和工作人员操作位的要求。

2、DSA一室使用的Azurion 5 M20型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为单管头X射线设备(C形臂),机房有效面积约41.58m2,净尺寸为6.6m(长)×6.3m(宽)×3.0m(高),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6.1.5除床旁摄影设备、便携式X射线设备和车载式诊断X射线设备外,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X射线设备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符合单管头X射线设备(含C形臂):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20 m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3.5m的要求。

3、DSA一室位于门诊住院综合楼5楼,根据机房的具体布局,医院已将DSA一室各防护门内的所有区域划分为控制区,机房周边相邻的控制室、设备间、准备室、导管室及NICU中心紧邻的房间统一划分为监督区。

4、DSA一室机房采取实体屏蔽,经现场监测,DSA一室机房尺寸及屏蔽防护效果良好。

5、DSA一室机房防护门表面均张贴有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防护门上方安装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并与防护门联动;机房内安装有通风设施,工作过程中开启通风装置;DSA机房清洁通道防护门上方屋顶及对角线方向屋顶均安装有视频监控装置,控制室内设有监控装置显示器;机房道电动门均安装有防夹装置;DSA一室控制室控制台及DSA诊断床均已设置紧急停止按钮,控制台已设置对讲装置,控制室已张贴了《DSA操作规程》《放射技术员工作职责》和《应急预案》。

6、DSA一室已配备了1架3mmPb的三联移动铅屏风,已配备1台BG9511型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仪用于场所日常监测,已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8套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铅手套等,为患者或受检者配备了2套防护用品。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医院已成立了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日常辐射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单位辐射安全工作,已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

2、西安市长安区医院制订了《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体系与岗位职责、辐射许可管理、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防护操作及安保制度、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维修、人员考核与培训、监测方案、档案管理、辐射事故应急与责任追究及附则等用于指导医院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

3、医院已编制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市环长应急备字2023第3号”。

4、DSA一室已配备16名辐射工作人员,且均已配备个人剂量计,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每季度送检一次);辐射工作人员均已按照医院制定的《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从事放射性工作,已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地点、规模(设备管电压、管电流)、屏蔽防护施设及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均一致,未发生变动;机房净尺寸减小、辐射工作人员数量增加了9人,经判定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机房外检测结果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6.3.1条款的相关要求,即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a)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设备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c)具有短时、高剂量率曝光的摄影程序(如DR)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

(二)根据验收监测数据估算,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81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14mSv,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职业照射限值和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0.25mSv/a)。

五、验收结论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DSA一室)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监测记录存档。

2、每年1月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公示期: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9日

举报电话:13991120337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1WFEVCMcksySRKHA-aWNw?pwd=8h23

提取码:8h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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