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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由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安供电公司主持,召开了延安永康变~武沟变110千伏II回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延安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等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上,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及电磁环境防护措施,听取了建设管理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延安永康变~武沟变110千伏II回线路工程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顺宁镇,主要建设内容:
(1)武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武沟变预留间隔位置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配电装置采用HGIS设备,并增加相应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并将沟钟线与现有的康沟线间隔进行调换,间隔调换后从站外康沟线双回路终端塔采用电缆排管方式敷设至康沟Ⅰ线出线间隔,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04km。
(2)永康变~武沟变110千伏II回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2.5km,由永康变间隔架空出线,至站外新建双回路终端塔,由新建双回线路终端塔单回修建至已建线路7号铁塔。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9月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22年10月19日取得了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批复(延行审城环发〔2022〕143号文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与环评阶段相比,武沟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的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环境敏感目标数量等均未发生变化。
康沟Ⅱ线新建架空线路路径与环评阶段相比2#~7#塔基之间线路整体向东侧偏移,最远偏移距离约340m,线路环境敏感目标减少1处。
经判定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验收监测及环境管理调查情况
(一)电磁验收监测结果
经现场实测,武沟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范围为(8.60~46.9)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0186~0.619)μT;武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为385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为1.88μT;武沟110kV变电站四周环境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范围为(1.84~10.6)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0138~0.112)μT;新建康沟Ⅱ线沿线各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范围为(1.38~138)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0160~1.18)μT。
各监测点位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经现场实测,武沟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40~45)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38~4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武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处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与夜间测量值均为38dB(A);武沟110kV变电站四周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42~55)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38~46)dB(A);新建康沟Ⅱ线沿线各监测点位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39~41)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36~3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及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的限值要求。
(三)生态、固体废物等其他环境要素调查结果
本项目线路工程路径短,施工量小,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了恢复,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部施工,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和生产废水,不新增运值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
因此,本建设项目对生态、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延安永康变~武沟变110千伏II回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等资料完备,技术与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比较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基本得到落实,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监测结果也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验收组同意“延安永康变~武沟变110千伏II回线路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
1、做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环境保护设施长期、稳定、正确发挥效能。
2、项目运行期需对施工线路沿线塔基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施工单位应于2024年5月~6月对植被恢复情况较差的区域进行二次植被恢复,以保证因本项目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得到良好的恢复。
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23日
举报电话:1399177318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5R6QhjbN2QJyNh4v4UxLA?pwd=wjte
提取码:wjte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安供电公司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