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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3年11月14日,由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450kV半自动程控射线检测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特邀专家、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与监测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代表共6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验收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介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750号,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4#锻铸分厂南侧无损X射线检测间使用1套450kV半自动程控射线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检测系统自带屏蔽铅房,洗片及危废收集依托无损X射线检测间现有暗室,暂存于厂区南侧混合类危废暂存间。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同泽生态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为4#锻铸分厂南侧检验检测中心新增1套450kV半自动程控射线检测系统,对工件进行无损检测检测系统自带屏蔽铅房。本项目2023年4月3日取得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市环批复〔2023〕34号)。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的内容包括4#锻铸分厂南侧检验检测中心无损X射线检测间使用1套450kV半自动程控射线检测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以及配套的辐射防护设施和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变动。
三、辐射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本项目检测系统为一体化设备,自带屏蔽铅房,铅房内部正常情况下无需人员进入,顶部无人到达。检测系统所在无损X射线检测间为单层建筑,上方及地下均无建筑物。检测系统工作场所已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已张贴分区标识。
(二)检测系统配套1台X射线机,固定安装于铅房内,射线方向固定向下,控制台、操作位、评片区及办公区等避开了有用线束方向。评片区及办公区外墙已张贴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已放置1套铅防护用品。控制台设置了出束指示灯、防护门开关按钮等,均与检测系统联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三)防护门为电动门,与X射线机联锁,防护门外表面已张贴“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防护门上方及铅房南侧顶部设置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显示屏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均与检测系统联锁。
(四)铅房内部及控制台各设置了1处急停按钮,已张贴急停标识说明使用方法,急停按钮与检测系统联锁。
(五)铅房内部已设置4处监控摄像头,监控视频接入操作位对面专用显示屏,能够了解铅房内部的实时情况。
(六)控制台已安装1套TJ-Ⅲ型固定式X、γ辐射报警仪,并配备警示灯。
(七)铅房已安装1套机械通风装置,通风管沿铅房顶部敷设,接入无损X射线检测间通风管,由建筑物顶部排出,未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机械通风装置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及《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八)本项目洗片及危废收集依托无损X射线检测间原有探伤室配套的暗室及危废暂存间,危废处置方式合法有效。
四、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公司已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已发布了《电离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程序(企业标准)》等相关制度,《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备案,已进行了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本项目配备了1台X、γ辐射剂量率仪,已检定;配备了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配备了1套铅防护用品,放置于办公区。
本项目配备3名操作人员,从现有辐射工作人员中调配,同时承担无损X射线检测间原有探伤室X射线探伤机的操作和洗片、评片工作。辐射工作人员已取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已佩戴个人剂量计,每季度送往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已参加了岗中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可以继续从事放射作业”。
六、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铅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及周围关注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6.1章节“探伤室放射防护要求”,即“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同时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情况说明和验收监测结果,估算出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183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5.25×10-3mSv。个人剂量估算结果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1.2.1的剂量限值要求,同时低于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0.1mSv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水平及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七、验收结论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相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文件以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要求,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举报电话:029-84675035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JJuM6t0qUOOwoQETRepMw?pwd=s854
提取码:s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