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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6月1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主持召开了姬塬外输总站加热炉隐患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会前,验收组核查了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汇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姬塬外输总站加热炉隐患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建设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所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较小,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存在验收不合格项,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人:刘亮,电话:13991061921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lqgjuwV8P5MjMlwaFOGuQ?
提取码:as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