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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由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主持,在西安市召开了“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中子管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指南,并对照《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中子管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及主要内容
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号创新商务公寓2号楼10902室,本项目为新增1台中子管测井仪,中子强度为1.5×108n/s,内含氚靶活度为4.81×1011Bq。
2、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7月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子管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7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文号:陕环批复〔2020〕327号),批复文件见附件。
2015年1月6日,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编号为陕环辐证〔00448〕号,有效期至2020年1月5日;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因注册地址变更,于2020年1月22日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陕环辐证〔00448〕号,有效期至2025年2月17日,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内容包括:1台中子管测井仪。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目前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法人担任组长,并制定有一系列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本项目产生的废旧中子管已与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回收协议。
3、公司在中子管测井时现场划分控制区并配备警示标志;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已配备铅防护服、铅手套、口罩、铅眼镜等防护用品,数量2套。
4、公司为本项目配备的4名工作人员均已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取得了合格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有个人剂量计,并定期进行检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已建立相应的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培训记录档案。
5、公司已配备PRM-3020型中子检测仪和JB4000型X-γ辐射检测仪;已配备Neutron RAE II型个人剂量报警仪。
6、公司已按照辐射监测制度定期自检,并且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年度辐射环境监测。
四、验收监测结果
1、经现场监测,模拟测井现场控制区边界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58~0.165)μSv/h,中子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1.975~2.116)μSv/h。中子与γ射线累加周围剂量当量率为(2.133~2.277)μSv/h,监测结果满足《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 118-2020)中“5.2.5”条款的相关规定,即“控制区边界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2.5μSv/h”。
2、经现场监测,测井后中子管表面0.1m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0.183~0.185)μSv/h。监测结果符合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附录A2.3”条款的相关规定,即“c)在距设备的任何可达表面0.1m处所引起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不超过1μSv/h”。
五、验收结论
经过现场核查及听取汇报,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辐射防护措施规范有效,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岀的各项防护措施。辐射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更新相应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公示期: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10日
举报电话:029-86180196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验收报告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l1Xk0gjKL2hf2RVY3uL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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